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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21)》

发布时间: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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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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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一、指导思想

《阿坝州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2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记述州直各部门(单位)2021在落实决策部署、服务中心大局、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进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大事、要事、特事、新事

二、编纂原则

围绕主题、突出主线,记录历史、尊重事实,大事突出、要事不漏,顺时记事、以事系人,表述准确、结构紧凑,一事一条、简明扼要。

三、内容结构

全书内容由重要事件、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法治、经济建设与管理、商业贸易与合作、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交通运输与邮政、通信、文化传媒与旅游、教育与卫生、科学技术、社会事业管理组成。

四、体例体裁

(一)以编年体为主,以纪事本末体为辅,内容严格按照事件发生的埋单先后顺序,逐月、逐日、逐条编写。

(二)坚持述而不论,客观、理性交代事件缘起、结果,部分重要事项,在定性明确的前提下简要、清晰记述其地位及影响。

(三)坚持以事叙人和以人叙事相结合,事条涉及的人物,第一次出现表述时任职务、职称姓名(职务、职称+姓名),必要时注明性别、国籍等,机构名称第一次出现使用全称,以后根据具体情况使用。

(四)遵循专书编纂要求,采用规范现代语体文,字词、数字、标点、计量单位等均遵循相应的国家规范要求。

(五)时间标注:时间表述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一般注明月日,特殊情况根据需要注明时分甚至秒;时段表述原则,对等关系用“—”字线连接(例:42325日);不对等关系用连接(例:529日至612日)。发生在同一天的大事,标注为同日;不能精确到发生日期的事件,标注到月份。

(六)文件记载不保留文号,格式是:时间+发文单位+动词+文件名。一般情况下若文件名本身能反映内容的,原则上不再摘编其内容。

五、排列顺序

《阿坝州直部门(单位)大事记(2021)》依据2019年机构改革后州委、州政府关于州级部门(单位)机构排序分类依次排列。


责任编辑:格让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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