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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地方志系统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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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根据省州关于“法律七进”工作要求,结合2018年全州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我州依法治州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集中精力抓落实、抓巩固、抓提升,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持久开展“法律七进”,积极争取法治示范创建,努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有声势、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加强机关法律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学习习近平主席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内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志工作条例》等重要论述及相关的公共法律、专业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知识讲座、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方法,集中学习除特殊情况外,所有干部职工不得无故缺席,对因请假等原因未参加集体学习的,要进行补课。个人学习笔记不得找人代抄代写,集体学习前,主持人或领学人要提前准备好学习资料,并适时开展学习讨论或以听取讲座、案例分析等其他方式巩固学习效果,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达到融会贯通的学习目的。全年集中学习不得少于四次,干部职工学法收集不得低于40学时。

2.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讨论、审核,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

 3.加强机关普法阵地建设。办好单位法制宣传专栏,利用地方志杂志、网站、短信、QQ、微信、微博等开通法制宣传,配合各类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4.积极争取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积极争取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通过推进地方志文化“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加强地方志法规宣传。本着“修志为用”的原则和推动方志文化“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寺庙”,有效传承、保存和共享地方志文化资源,通过面向社会各界开展“读方志、知州情、爱家乡、做贡献”为主题的方志文化活动来加强地方志法规的宣传。

(三)推进法律“进单位”。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地方志法规意识。以地方志业务培训和发放宣传资料为重点,向其地方志法规相关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纳入目标管理。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纳入各县各科室目标管理,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加强信息反馈。各县志办每月向州志办报送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每半年报一次工作小结,11月底报送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总结。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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