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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地方志办公室2018年上半年法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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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办的法治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依法治志办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州进程,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法治工作目标。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工作顺利进行

  年初,制定了《2018年度地方志法治工作计划》和《2018年学法用法计划》,明确了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把法治建设与地方志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明确工作任务,确保责任落实

(一)制定《2018年度地方志法治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2018年我办的法治工作任务:一是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继续将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制度的落实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适时召开普法专题会议,深入研究普法工作的困境与难题,探寻解决这些困境和难题的方式方法。从机制制度、方式方法、载体形式上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州地方志依法治志实际的路子。二是进一步加强普法骨干、普法联络员及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培训制度。进一步规范普法志愿者队伍管理,鼓励社会法律专业工作者加入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其专长。三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围绕州志办2018年普法任务安排表,深入开展单位内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知识讲座、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方法,集中学习除特殊情况外,所有干部职工不得无故缺席,对因请假等原因未参加集体学习的,要进行补课。个人学习笔记不得找人代抄代写,集体学习前,主持人或领学人要提前准备好学习资料,并适时开展学习讨论或以听取讲座、案例分析等其他方式巩固学习效果,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达到融会贯通的学习目的。全年集中学习不得少于四次,干部职工学法收集不得低于40学时。同时,积极参加各项普法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方志工作之中,全面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营造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氛围。

(二)签订责任书,认真履行责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省委、州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相关责任人切实履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我办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18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分头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5号)要求,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关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四、着力推进依法行政

把依法决策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明确行政决策范围、权限、规则和程序,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行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严格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使其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和遵守、执行意识,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地方志工作难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做好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地方志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地方志依法治志意识,提高地方志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学习培训。紧密围绕地方志中心工作,创新培训模式,建立具有地方志特色、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体制机制,形成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以地方志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骨干人才培养为重点的地方志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阿坝州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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