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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荐报送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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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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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中国地方志学会将于近期开展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各市(州)、省直部门负责初评,四川省地方志办负责复评工作。为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年鉴要求及数量

(一)各市(州)(含副省级城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2020年公开出版的市级综合年鉴(2020卷)、县级综合年鉴(2020卷)、专业年鉴(2020卷)共2部。两年或两年以上合卷本年鉴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报送2020公开出版的专业年鉴(2020卷)。

二、推荐标准

详见附件1

三、评审费用

初评阶段费用,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解决。

四、报送要求

(一)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将推荐的本行政区域年鉴统一报送省地方志办,报送时市级年鉴无需寄送、县级年鉴寄送2本;同时填报《各市(州)推荐参评年鉴情况表》(附件2)、《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申报表》(附件3)、《各市(州))2020年卷年鉴公开出版情况表》(附件4)。附件3必须填写详细推荐理由。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省直部门向省地方志办报送,需寄送参评年鉴2本,同时填报《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申报表》(附件3),必须填写详细推荐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报送时间

2021年7月25日前。

(一)市(州)年鉴报送

联系人:张华       电话:86522554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21楼

邮    编:610012   电子邮箱:sxzgzc123456@163.com

(二)省直部门年鉴报送

联系人:吴琨      电话:86522548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21楼

邮    编:610012    电子邮箱:50417210@qq.com

附件:1. 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实施方案

           2. 各市(州)推荐参评年鉴情况表

           3. 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申报表

           4. 各市(州)2020年卷年鉴公开出版情况表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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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让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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